公示数据的脱敏与对外提供边界

哪些内容要处理
对外提供或展示公示数据时,对自然人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做最小化处理,只保留分析所必需的部分。企业名称等主体信息一般可保留,但涉及个人联系方式的字段应予遮蔽,避免把公开信息转化为集中可检索的个人信息集合。
- 个人字段:姓名与电话按需遮蔽或仅内部可见
- 附件内容:核对是否含未公开的证明材料
- 截图发布:检查画面中是否带出无关个人信息
对外提供的流程
明确谁可以申请、以什么用途申请、提供到什么颗粒度。一般只提供汇总结果,明细数据需说明用途并经审批。提供时附使用要求,注明不得转售、不得用于与申请用途无关的场景。
内部管理
- 建立数据分级,标注可公开、内部与受限三级
- 导出操作留痕,记录导出人、范围与时间
- 定期抽查对外提供记录,核对是否符合审批用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