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项目开始前要定下哪些可衡量目标

目标不清是合作纠纷的起点
很多合作在启动阶段只讨论意愿和方向,没人把期待落成一句话可以判断的东西。等到项目推进一半,一方认为已经完成,另一方认为还差得远,问题很难通过沟通解决,只能回头看当初的书面约定。
可衡量目标的四个要素
- 产出物:交付的是设备、程序、图纸还是报告,形态要写明。
- 判断条件:用什么方法判断达成,例如按约定测试方案执行并留存记录。
- 时间点:与项目节点对应的交付时刻,而不是模糊的尽快。
- 责任人:由哪一方负责提供、由哪一方负责确认。
把愿望翻译成目标的问法
当对方说希望产能有明显提升,应追问三件事:现在是多少、目标是多少、在什么条件下测得。三个问题问完,模糊愿望就变成了可核对的目标。同样的方式适用于质量、交期与成本方面的期待。
目标要分层次
一个联合项目通常有必达目标与期望目标。必达目标是合作继续的前提,期望目标是努力方向,两者在资源投入与责任约定上应区别对待。这样在资源紧张时,双方还有协商空间,而不至于因个别期望项未达成导致整体合作破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