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流一致:合同、资金与发票怎么核对

三流一致是税务合规的基础
合同流、资金流与发票流指向同一笔交易,是财务与税务核查时的基本要求。三者不一致,可能引发进项抵扣与成本列支的疑问。
逐项核对什么
- 主体一致:合同签约方、收款方与开票方是否同一主体,委托收付款是否有书面依据。
- 内容一致:发票上的品名与服务内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,是否存在拆分或合并开具。
- 金额一致:合同金额、结算金额与开票金额的差异是否有变更或扣款依据。
常见的不一致情形
包括由关联方代收代付、合同主体与开票主体分属不同单位、变更后未同步修改合同金额等。出现这类情形时,应及时补充书面说明或协议,说明真实交易关系,而不是仅靠内部备注。
怎么管起来
在付款与开票流程中设置核对环节,把合同编号、结算单与发票号关联记录;对外委托收付款的,事前签署书面委托并注明期限与范围。核对记录随凭证归档,便于事后查验。
发现不一致怎么纠正
先查明原因属于笔误、变更遗漏还是交易安排本身的问题,再决定补签协议、更正凭证还是调整流程。涉及以往期间的,评估影响范围后统一处理,避免只改当期而留下前后不一致的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