术语条目的排序与索引怎么编

排序规则要先定
中文术语条目可以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,也可以按笔画或部首排列。选定一种就要全篇一致,并在标准的前言或编排说明中写明,方便使用者检索。字母顺序排列时,同一读音的条目按声调或字形次序排列,规则也要一并说明。
索引要覆盖什么
- 主条目:正式术语与条目编号,作为检索的基准。
- 同义条目:允许使用的同义词,指向主条形目编号。
- 拒用条目:不推荐使用的说法,注明参见而非直接删除。
- 缩略语与符号:给出全称与对应主条目,避免重复定义。
编号方式
条目编号常用分节编号,例如按章条顺序编号,便于引用与插入新条目。编号一经发布不宜随意变更;确需增加时用小数编号或续编,避免全篇重编影响外部引用。
交叉引用
条目之间的参见关系要双向可查。若甲条注明参见乙条,乙条也应有对应说明,否则使用者会以为缺漏。参见用词要统一,例如统一写“见”与“参见”,并在编排说明中区分用法。
编制与校对
索引编完后按拼音或字母重新排一遍,重点核对同音字、多音字与形近字。多人协作时由一人统稿,避免排序规则在同一份文件内出现两套做法。